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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19 17:29 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专项巡察组于512日至531日对区教育系统屯溪柏树小学、屯溪东城实验小学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校领导班子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师德师风失范、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只接受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来访接待地点:区政府(兴昱路7号)419

(二)意见信箱:区政府东裙楼出口处;屯溪柏树小学;屯溪东城实验小学

(三)电子邮箱:qwzxxczw@163.com

(四)专门值班手机:18855997101(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专项巡察组

                                  2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