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新闻发布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8 09:33信息来源:屯溪区纪委 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624日至710日对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委宣传部(区文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及其他区管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值班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信访接待窗口:区政府(兴昱路7)东裙楼313室。

()意见信箱:区政府东裙楼出口处区委宣传部(区文联)会议室。

()电子邮箱:18805597101@163.com

()专门值班手机:18805597101(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