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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纪委监委公布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N”专项整治成果

发布日期:2022-12-30 07:00信息来源:屯溪区纪委 阅读次数: 收藏

今年以来,屯溪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 “一改两为”部署要求,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乡村振兴领域和民生领域若干方面突出问题,在全区部署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N”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专项整治以来,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坚持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督促职能部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一手深入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手监督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开展监督检查180次,督促整改问题75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17个,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5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人。

督促推动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印发《致全区人民群众一封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八到位”工作法》《一眼识别危险自建房》等宣传册20000余份页,共排查自建房15271幢,经认定存在隐患的自建房63幢,其中采取拆除、修缮、加固等工程治理措施的有36户,采取停用、人员撤离、等管理措施的有27户,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工作。

督促推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区387家药械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巡查,共排查风险隐患38个,责令限期改正27家,停业整顿5家,立案查处4家。立案查办食品药品案件208起,涉案金额30万元,罚没款合计92.6万元。移送公安部门涉刑食品药品案件及违法线索共计11起。

督促推动开展医疗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辖区内151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核查,发现并约谈整改未按规定审方、验方,未按要求传输相关数据、信息,超限定使用范围及适应症用药,以及医疗服务价格目录执行不规范等问题21个,以追缴(拒付)方式挽回医保资金6.91万元,暂停医保结算关系2家。

督促推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专项整治。围绕“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排查安全隐患2733处,其中已整改完毕2717处,整改率99.4%。对两户安全隐患无法整改的企业责令搬迁。微视频曝光7家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企业,发放督办事项通知单7份、交办单22份。受理安全生产隐患投诉举报84件,办结率100%。成立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新增执法人员2名,实施行政处罚8次,罚款2.9万元。

督促推动开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14次,化解风险隐患10余处。开展困难群众大摸排,发现困难家庭82162,纳入保障范围52人。通过信息比对、经济核查、入户走访、家境调查等方式,新增城乡低保171人。加强殡葬服务机构行业监管,对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开展联合集中规范化专项检查5次,督促各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单位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