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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发布日期:2023-03-06 16:30信息来源:屯溪区纪委 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在省委第九巡视组的领导下,市委第巡察组于202336日至2023428,对屯溪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屯溪区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三个聚焦全面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检查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方面情况;检查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面情况;检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强监督执纪执法成效方面情况;检查四风树新风,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方面情况;检查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方面情况;检查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方面情况;检查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情况。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黄山国际大酒店7504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1.黄山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北墙2.屯溪区兴昱路7号区政府大楼院外东侧围墙外

(三)举报电话:18905597675

(四)电子邮箱:hssswdyxcz@163. 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巡察组

20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