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政协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四级调研员曹丽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25-12-26 10:35信息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阅读次数: 收藏

日前,经中共屯溪区委批准,屯溪区纪委监委对屯溪区政协原党组成员、秘书长、四级调研员曹丽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丽权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兼职取酬;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曹丽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屯溪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曹丽权开除党籍处分;由屯溪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黄山市屯溪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