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7 11:22信息来源:屯溪区纪委 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118日至1210日对区文旅体局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文旅体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区管干部和下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巡察对象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来访接待地点:区政府(兴昱路7)东裙楼308室;

()意见信箱:1、区政府(兴昱路7)东裙楼出口处;2、区政府西裙楼5楼中间楼梯口处;3、区图书馆(滨江西路44号)入口处;4、区博物馆(屯溪老街168号)门厅右侧;5、区文化馆(北海路147号)后门右侧;6、戴震纪念馆(屯溪老街立新巷1号)前门左侧;

()电子邮箱:18805597102@163.com

()专门值班手机:18805597102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