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30日至4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9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细抓实。一是深入领会反馈意见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全局干部会议传达巡察反馈问题。二是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股室(中心)如期完成整改任务。三是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措施。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截至目前,对照巡察指出的3个方面11个具体问题 35个子项问题,共剖析症结原因78条,制定整改措施88项,其中33个子项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子项问题正在推进。
一、聚集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1.反馈问题: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推动全区“三农”工作不够有力。
(1)深学细悟学以致用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及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学以致用,用理论指导实践,深入分析思考屯溪“三农”工作现状;三是围绕“两个坚持”“两个更大”深入挖掘屯溪“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举措。
(2)统筹推进“三农”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全局谋划部署,系统推进各项工作;二是要加强对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调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将压力传导到位,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制定考核细则督促责任单位狠抓落实。
(3)惠农政策落实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惠农政策等,增强工作主动性;二是加强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了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等工作。三是邀请派驻区政府纪检组同志参加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通报问题分析原因,局党组成员开展自我批评,吸取经验教训。
2.反馈问题: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4)政治责任压得不够实。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有不良苗头及时提醒帮助;二是根据人事调整,重新梳理调整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具体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抓总。
(5)决策事项执行环节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要加强项目管理,调整完善项目管理工作组,党组成员分片负责项目建设参与项目管理;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区国投集团进行代建,加强对施工方的日常管理;三是完善吸取经验教训完善朱村项目所有工程相关程序。
(6)农业产业化程度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建立局班子成员联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制度,全年新增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二是加大农业“双招双引”力度,发挥休闲农业产业专班作用,全年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2家以上;三是加强对全区农业基地、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三品一标”建设上的指导。
(7)乡土特色产业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工作方案》,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二是加强对三大特色产业调查研究,起草并提请区委区政府出台《屯溪区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和《屯溪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六业千亿”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
(8)对小农户农产品生产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二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重点纳入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农业农村部门延伸绩效考核,强化镇级监管站机构和能力建设,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要“定格、定人、定责”,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要求。三是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激励机制,争取区、镇财政支持,统筹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合理确定工作经费和劳动报酬,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调动村级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 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决策部署有差距。
(9)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加强调度,完善建立相关机制体制;二是充实人员加强乡村振兴工作,不定期深入镇村一线调查研究,找出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供领导参考;三是加大区委农办统筹协调力度,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好区直部门之间工作。
(10)高标准示范推动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项目推进,通过周末要素保障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加快项目推进。二是完善网格化管理,提升保洁清运质量,督促中环洁公司合理配置保洁员。三是落实乡镇属地监管,加强村民教育引导。督促各镇村切实发挥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核体系;会同各镇引导村民改变不良习惯,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四是严格季度考核监管,确保机制运行顺畅。
(11)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屯溪区创建党建强产业强“六业千亿”特色示范带(区)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环屯溪特色采摘产业带和农旅乡愁产业带建设;二是编制《环屯溪采摘带建设项目建议书》,加强宣传指导,整合资金支持环屯溪采摘带特色基地建设,推进农旅结合。
(12)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出台《2022年屯溪区乡村运营工作要点》;二是加强局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工作专班力量,加强调度指导,定期开展督查,以项目建设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4. 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政策要求的学习;二是对相关述职报告、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严格把关;三是修改完善相关方案预案。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反馈问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4)“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加强和巩固廉政意识;二是修改完善《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三是对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15)警示教育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要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学习,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意识;二是修改完善《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案件警示和教育干部职工,特别要加大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力度。
(16)教育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修改完善《区农业农村局机关作风和效能督查办法》、《区农业农村局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和在岗离岗告示制度》等制度;二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抓好落实,加大督查通报力度。
6.反馈问题: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7)“一改两为五做到”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制定便民惠民及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局农技人员相关管理办法。
(18)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省市方案开展新型职业农民遴选工作。二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实施的监管,提高培训实效。
(19)惠民政策宣传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加强对农业方面法律法规和农机购置等涉农补贴政策的宣传;二是发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宣传推广微信公众号。
7.反馈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
(20)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屯溪区农业农村局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等,严格按制度规范管理固定资产;二是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和管理。
(21)账户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屯溪区农业农村局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等,严格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三是将该基本户销户,能源协会和蔬菜协会资金余额转入农业农村局往来账户实行专款核算,然后重新开设零余额账户。
8. 反馈问题: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22)项目设计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亚行贷款中期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调查论证,在征求镇村意见的同时也要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初步设计。
(23)建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要加强项目管理,调整完善项目管理工作组,党组成员分片负责项目建设参与项目管理;二是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区国投集团进行代建,加强对施工方的日常管理;三是吸取经验教训完善朱村项目所有工程相关程序。
(24)部分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对未移交给区生态环境分局监管的污水处理工程排放进行一次监测,察看水质排放情况,对未达标排放的及时整改;二是在项目决算验收移交给各镇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建投和黄山拓达科技有限公司屯溪分公司签订外南塘村、潜山、中泽村污水处理设备管维协议,明确第三方管维公司管护外南塘村、潜山、中泽村污水处理设备,确保排放水质达标。
(25)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对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回头看活动。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各镇补缺补差,完善内业资料,加强工程管护。二是增强农建项目管理意识,严格要求各参建单位树立质量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三是重视农建队伍技术人才引进,适时举办业务培训班,更好地为后续农建工作服务。
(26)零星项目流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屯溪区农业农村局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等,严格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9. 反馈问题: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27)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局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领导责任,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8)党组织凝聚力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党总支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局机关党支部要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局机关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
(29)机关党建工作不细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党建相关知识学习;二是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机关党建活动;三是加强对支部委员业务培训。
10. 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30)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对民主生活会的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发言材料必须结合工作实际自己撰写,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局党组书记要对存在上述问题的班子成员和党员进行约谈。
(3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对民主生活会的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认真筹备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会后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等。
(32)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二是局机关党支部书记要对民主评议党员方案亲自过问、亲自审查。
11. 反馈问题: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33)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要认真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充分激发干部积极性;二是对新招入的年轻干部要合理安排,进行培养锻炼,选拔担任科室负责人。三是招考事业编制人员时和区直有关单位做好对接,注重招考农田水利、城乡规划、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为中心工作打好基础。
(34)干部任用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党组讨论和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35)回避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人事相关事宜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当事人必须回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596376;邮寄地址: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492364491@qq.com。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