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4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
(1)学习研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印发《区残联党组议事规则》和《中共黄山市屯溪区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5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就学习认识不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今年截至目前为止共召开党组会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次、专题学习研讨会2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七专题纳入《中共黄山市屯溪区残联党组2023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于5月份进行了集中学习,并以新时代残联职责结合实际思考、谋划为主题进行了研讨。
(2)学用结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5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将学习省市残联关于实施“六大行动”打造“五大残联”文件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了学习,会上研究通过了《屯溪区残联实施“六大行动”打造“五大残联”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二是1月份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了《省残联关于印发<在全省残联系统开展“学章程、明定位、强三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转发至各镇(街)残联学习,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同各镇(街)残联一起学习贯彻落实。
2.反馈问题:践行以残疾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不强,提升残疾人幸福感有差距。
(3)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5月18日成功举办“就有未来”2023年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暨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积极为广大残疾人与用工单位搭建沟通桥梁。5月24日根据前期残疾人培训摸底需求,举办残疾人抖音直播带货、蛋糕烘焙制作等就业技能培训班。制定《2023年“走访拓岗促就业”调研活动方案》;二是4月份组织各镇(街)残联对辖区内符合办证条件的未持证残疾人底数进行了全面摸排,5月底前各镇(街)残联完成上报工作,共4人,为其中3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三是5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对当前新形势下的残疾人就业创业创新推进办法不多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惠残利残资金使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5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修订完善通过了《屯溪区残联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工作作出明确要求;二是5月22日财务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对2023年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等资金及时进行了拨付,提高了预算执行率;四是强化预算执行意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时序进度年度预算,细化支出任务,压实关联股室主体工作责任,分管领导和财务相关人员指导督促项目支出,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的时效性。
3.反馈问题:履职担当不够到位,扶残助弱工作尚存不足。
(5)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未明确工作职责,相关工作制度缺失,日常工作习惯于将残疾人涉法诉求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主动履职意识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5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会上集中学习了《屯溪区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充分提高了对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要性的认识,坚定了切实有效维护弱势群众利益的决心;二是制定临期残疾人证提醒工作制度,分别在到期前的半年、一个月、一周三个时间节点督促镇(街)残联进行到期提醒,目前已成功提醒97名残疾人换证,注销27人;三是5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就未能切实有效维护弱势群众利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修订《屯溪区残联法律援助来访接待制度》,并于5月26日在党组会上通过,调整屯溪区残联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与两名区聘法律顾问保持联系,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
4.反馈问题: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打造“活力”残联有短板。
(6)对基层组织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基层组织走访调研工作安排表》,截至目前已完成阳湖镇、黎阳镇残联以及隆阜四社区、阳湖社区残协等10个基层组织的调研走访活动,制定印发《屯溪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残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实施;二是利用春节慰问、爱耳日以及全国助残日活动摆放咨询台开展政策解答,共计发出政策宣传材料6000余份,在办证窗口及接待室摆放各类宣传册2种,对现行的惠残政策进行了梳理,并印制成册发放至各镇(街)残联和村(居)残协,组织基层干部召开教育就业及康复会议3次,并以残疾人工作为主题充分开展研讨交流;三是5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指导基层业务指导不够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推进专门协会发展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4月初组织五家专门协会主席参加残疾人专门协会骨干线上学习培训,截至目前各协会主席已完成线上培训课程;二是5月16日邀请五家专门协会参加了以“残友学雷锋,爱心汇山海”为主题的2023年残友互助徽州行助残日活动,开展了爱心捐赠、免费理发等扶残助残活动,并邀请五家专门协会主席参与民法典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反馈问题:内部管理混乱,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8)资料器具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屯溪区残联内控制度》并于5月26日党组会上通过,制作《屯溪区残联档案管理制度》并上墙;二是制定《屯溪区残联辅具仓库管理制度》,并于5月26日党组会议通过上墙,在徐村、阳湖社区等8个有条件的村(居)残疾人工作站共配置了230余件辅具,充分发挥辅具效用;三是5月31日分管领导(康复股负责人)对辅具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9)制度制定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5月15日召开工作例会,集中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并传达了全省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修订完善《屯溪区残联信访接待工作制度》,梳理完善了《屯溪区残联开展“全员办信息”工作制度》等制度;二是修订完善《屯溪区残联档案管理制度》将残疾人证档案管理办法内容纳入其中,制定《屯溪区残联辅具适配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管理规定开展辅具适配工作。
(10)制度执行有偏差。整改情况:一是4月27日召开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推进会和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会议,对我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业务培训,5月走访阳光残疾人活动中心和蚂蚁力量康复服务有限公司;二是5月29日分管领导(康复股负责人)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修订完善了《屯溪区残联工作人员考勤实施细则》,印制考勤登记本,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办公室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了核实检查,督促干部职工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
6.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薄弱。
(11)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残疾人个人创业扶持补贴、社保补贴、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等审批工作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手续不规范、审核不严格的问题;二是5月对辅具申领资料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代签字问题;三是制定《屯溪区残联辅具仓库管理制度》和《屯溪区残联辅具适配管理制度》并上墙,5月对辅具出入库台账进行了检查、对库存进行了盘点,出入库登记如实、手续齐全;四是5月31日分管领导(康复股负责人)对辅具管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2)程序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屯溪区残联内控制度》,及时调整了区残联内控领导小组;二是集中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残疾人培训询价、无障碍改造招投标等项目,均经党组会研究后实施;三是加强对业务材料的审核把关,5月底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已按规定审核发放;四是5月22日财务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13)现金管理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屯溪区残联内控制度》,及时调整了区残联内控领导小组;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财务人员财经法纪意识。5月22日财务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增强财务工作的责任心和提高业务能力;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标准,现金收入及时缴存,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四是规范财务相关附件,保证会计凭证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已补齐指出问题缺少的证明材料。
7.反馈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资金使用规范性欠缺。
(14)财务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屯溪区残联内控制度》,及时调整了区残联内控领导小组;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财务人员财经法纪意识;三是严格把好票据审核关,严格执行层层审批制度,明确各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的权力和责任,明确谁签字谁负责,对票据事项不清、金额不一等问题,一律发回重审;四是5月22日财务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增强财务工作的责任心和提高业务能力。
(15)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屯溪区残联内控制度》,及时调整了区残联内控领导小组;二是按照非税相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管理,积极与财政非税部门对接,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2021年非税收入16.03万元,非税管理局已于2022年8月29日上缴国库;三是分管领导就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已在5月份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涉及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6)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财务人员积极与会计中心对接,提醒按时处理往来款项。在清理存量往来款项的同时,严控新增往来款项;二是针对往来款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往来款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往来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往来款清理纳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5月22日财务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2021年“其他应收款”挂账5.8万元已于2022年9月和10月全部清理。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8.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民主决策机制流于形式。
(1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3月31日召开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纳入了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会前支部书记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诚恳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按照程序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二是5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18)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3月29日和6月16日分别上了以“学好用好新党章”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为题的党课,并对党员活动室进行了重新布局,规划布置入党誓词、党组织的职责等内容,为党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活动场所;二是5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19)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5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屯溪区残联党组工作规则》《屯溪区残联党组“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并于5月26日党组会上通过,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6次,经检查,书记末位发言和少数服从多数的表态决定均符合工作规则,会议记录完整如实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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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山市屯溪区残联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