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2-08 14:51信息来源:屯溪区纪委 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36日至428日,市委第一同步巡察专项组对屯溪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巡察。714日,同步巡察专项组向屯溪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不够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发力不足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不够精准

1.针对通过政治监督发现并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能力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915日,在巡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关于政治监督内容),进一步增强政治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围绕统计、粮食、安全生产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专题调研,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围绕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统计造假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75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印发《监督保障五大行动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巡察+整改、日常+专项、部室+派驻、主题+督导、清单+闭环”5项监督举措,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建议书、工作提示函等方式,督促落实整改。

三是针对相关问题,追责问责6人次。

2.针对监督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今年以来,区城管执法局不定期对中心城区河段11个水上排口开展巡查,对南滨江公园内沟潭水体问题进行回头看,制定中心城区排水管网巡查管理等制度,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开展环保领域整改情况专项督查,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反馈整改建议书等方式,推动解决问题34个。

三是压实区生态环境分局整改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全区“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对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和转办信访件、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开展全覆盖自查。

(二)协助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3.针对制度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88日,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领导班子同级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921日,协助区委制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举措责任清单》,围绕加强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领导班子监督3个方面制定措施26条,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的通知》,督促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是区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班子和各常委同志在会上严肃开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发《屯溪区廉情抄告制度》,及时将查处的违纪违法和廉政风险隐患等问题,抄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区领导,一岗双责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

4.针对区直部门、镇街单位政治生态分析不够全面、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88日,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824日,区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围绕政治生态分析原则要求、重点内容、成果运用等方面,对全区各镇(街道)纪(工)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培训,提升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能力。

二是对全区各单位政治生态分析报告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对不符合要求的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予以整改完善;梳理2019年以来各单位班子成员受处理处分情况,要求未结合当年度受处理处分情况进行综合画像的班子成员重新画像。

三是截止814日,全区各单位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及班子成员综合画像已全部完成。

二、推进反腐败斗争不够有力,一体推进三不腐不够有效

(三)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发挥不够充分

5.针对成员单位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问题线索报告和移送不够及时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728日,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集中学习《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安排部署全区反腐败协调工作。

二是725日,制发《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问题线索移送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成员单位问题线索移送职责,规范问题线索移送。今年以来各成员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共移交线索材料78件。

三是对零移送和移送线索数量少的7家成员单位进行集体谈话。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屯溪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规范涉嫌违法犯罪党员、公职人员问题线索移送工作。

6.针对区纪委监委办理本地留置案件少,难以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91日、915日,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信心决心。

二是822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就办理本地留置案件少问题,对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同日,区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对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910日,办理本地干部留置案件1件,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是今年以来,全区处置问题线索154件,立案51件,其中乡科级正职2人、乡科级副职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加强与审计、巡察等单位沟通,密切部门协作,充分运用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方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四)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

7.针对问题线索受理后未及时处置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823日,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工作规则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830日,制发《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跟踪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建立统计指标数据动态跟踪台账,今年以来下发提醒督办函13份,对16件次问题线索进行督办。

三是及时规范处置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召开问题线索处置意见集体排查会8次,研提处置问题线索60件次,问题线索均及时处置。

(五)纪律教育不够严实

8.针对开展酒驾醉驾、赌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警示教育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整治。举办党内法规专题培训班,将酒驾醉驾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开展酒驾醉驾法律宣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制发《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通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是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参与赌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学习研讨、集中专项清理等方式,督促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

三是选取6名本地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材料,面向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党(工)委、各村(社区)党组织发放警示教育材料200份,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

四是830日,制发《屯溪区纪委监委机关案件查审会商工作机制(试行)》,将酒驾醉驾案件纳入案件会商范围,规范案件查审工作,提升风腐同查质效。

9.针对纪检监察建议运用不够充分、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黄山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范》有关纪检监察建议相关规定,增强主动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的意识。

二是认真梳理2019年以来是否存在纪检监察建议应提未提情况,根据复核情况针对性提出纪检监察建议5份。

三是830日,制发《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制发情形、制作格式、审批程序等内容,提升纪检监察建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今年以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11份,纪检监察建议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10.针对挖掘古徽州廉洁文化因子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84日,在全区新时代廉洁文化工作推进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830日,在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重要论述、《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围绕廉洁文化开展交流研讨。

二是深入贯彻《黄山市屯溪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具体举措》,区文旅体局举办幸福屯溪 惠风和畅廉洁文化书画展,区妇联举办弘传统文化 创和谐家庭家风故事分享会。举办全区青年干部昱城青廉说廉洁文化主题演讲比赛。打造廉洁教育精品路线,相关做法被安徽纪检监察网宣传报道。

三是进一步提升中共皖南特委机关旧址纪念馆廉洁文化教育功能,优化提升廉政教育板块展陈,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文化现场教学。中共皖南特委机关旧址纪念馆、杨业功纪念馆、区党史党建馆被市纪委监委评为市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徽风廉韵 清雅昱城》《火种》《家风廉韵沁人心》《办案》4作品20239月被省纪委监委评为第三届安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将中共皖南特委机关旧址纪念馆、区党群服务中心家风家训馆命名为第一批屯溪区廉洁文化示范基地。学习兄弟区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深挖南溪南一门五御史和查塘孝廉文化等廉洁资源,提炼廉洁故事,打造廉洁文化广场、文化长廊、孝泉、家训文化墙,创作廉洁文化作品《打擂》《办案》。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采用廉洁文化宣传稿件7篇,1篇稿件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宣传推广。

(六)以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效性不够

11.针对抓早抓小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823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业务培训,提高各纪检监察组织对指标的理解和运用。

二是采取“1+1+N”“协作区+N”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聚焦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111月,全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86人次。

三是每季度制发《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分析报告》,加强综合分析,深化运用。今年111月,全区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4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9.4%20.2%3.2%7.3%

12.针对匿名失实检举控告反馈探索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8月以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的政治自觉。

二是2019-2022年已办结未反馈的匿名信访件进行分析研判,对符合反馈要求的匿名信访件依规依纪开展反馈工作。

三是830日,修订完善《屯溪区纪委监委匿名检举控告办理结果公开反馈办法》,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特别是涉及影响乡村振兴、民生领域等六类匿名举报情形,进一步明确反馈原则、反馈程序和反馈方式等,提高匿名举报办理质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共受理匿名举报件16件,公开反馈7件,反馈率43.8%

三、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效不够明显,监督执纪执法有短板

(七)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

13.针对派驻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新增1名年轻干部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各派驻机构目前一人组情况。

二是调整优化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分管副书记包联,明确专门主管常委(委员)定点帮助指导,实行月调度工作机制,分工调整以来,分管副书记督导16次,主管常委(委员)调度24次,切实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力度。②830日,制发《屯溪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制度》,按月对派驻机构四项指标数据进行通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履职尽责。

四是823日至24日、829日至30日,举办2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问题能力,培训相关经验做法被安徽纪检监察网宣传报道。今年以来,派驻机构加大纠四风树新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监督检查力度。

(八)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薄弱

14.针对镇(街道)纪(工)委主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少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823日至24日、829日至30日,举办2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政治监督等内容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镇街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是84日,对未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和主动发现问题少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

三是进一步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协作区作用,加强对镇(街道)纪(工)委业务指导,提升监督质效。今年以来各镇、街道主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15件。

15.针对村级三员合一人员向镇街纪(工)委主动报告发现的问题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未报告问题线索的村(社区)三员合一人员进行约谈,要求提高履职能力,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

二是围绕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对村(社区)三员合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3次,全面提升三员合一人员发现问题能力。

三是830日,制发《黄山市屯溪区村(社区)三员合一人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组织保障等,进一步压实三员合一人员责任,规范三员合一人员教育管理。

四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全区三员合一人员主动向镇街纪(工)委报告问题。

四、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够坚决有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缺乏韧劲

(九)纠四风树新风力度不足

16.针对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819日,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持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制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重申公务接待有关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通知》,进一步重申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等六个严禁纪律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制发《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督促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日常监督。

三是今年以来,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5人。

17.针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整治不够坚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819日,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830日,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杜绝酒驾、赌博以及相关法律等方面培训。

二是通过自查、提级和交叉复核等方式,对在职干部酒驾醉驾案件背后四风问题开展回头看。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参与赌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学习研讨、集中专项清理等方式,督促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

三是830日,制发《屯溪区纪委监委机关案件查审会商工作机制(试行)》,将酒驾醉驾案件纳入案件会商范围,规范案件查审工作,提升风腐同查质效。

18.针对节日作风监督检查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督促各纪检监察组织做好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采取“1+1+N”“室组地联动和协作区+N”监督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9个。

三是深入开展节日作风监督检查,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5件,处理5人次。

(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效果不佳

19.针对聚焦乡村振兴领域开展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乡村振兴监督领域约谈4人次。

二是制定《屯溪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N”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反馈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整改等开展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在全区进行通报。

三是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推动整改问题11个。今年以来,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加大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三资管理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组织处理11人次,立案2件,处分1人。

20.针对群众来访渠道不够畅通问题

整改情况:

已在兴昱路601-01处新建直接对外的来访接待窗口,面积70㎡,设置候访区、接谈区、办公区、保密接谈区等5个功能区。

21.针对信访举报办理时效不快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83日,区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对未及时办理信访件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8月份以来,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初次检举控告工作办法(试行)》《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闭环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增强办信时效和首办责任意识。对转送下级办理的5件初次检举控告件,由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审核把关,采取电话督导、当面咨询等方式,开展业务指导8次。

三是2023年以来受理且尚在办理的信访件,按照办理时限要求,提前1个月进行催办提醒,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731日,制发《20231-7月份全区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情况通报》,对转送件签收补录、办理周期、结果反馈等情况进行通报提醒。

(十一)监督推动一改两为有差距

22.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选取包括损害营商环境在内的6名本地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材料,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负面清单十三条,动员185名驻企服务专员深入266家包保联系企业、项目进行走访宣传。

二是开展清风润昱企 亲清促发展行动,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12项举措。实行两员合一,选择39家重点企业驻企服务专员兼任勤廉信息监督联络员,对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以百家企业评机关 万人问卷促发展为主题的营商环境双评双比双服务活动,走访企业100家,发放线上+线下调查问卷1097份,收集意见建议29条,19家职能部门书面反馈问题51个,实行清单+闭环式管理,精准解决企业难题。

三是强化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组织全区33家行政事业单位对涉企收费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督促职能部门联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五、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有欠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

(十二)履行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

23.针对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巡察整改不力问题,追责问责3人次。

二是开展七届区委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推动解决问题10个。制发《关于开展十一届省委巡视整改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5项监督举措,强化监督职责。开展十一届省委巡视整改专项监督检查,对45家责任单位开展督查,书面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58个,印发督查通报3期。针对区委巡视整改监督发现问题,发放工作提示、督办函9份,约谈提醒、批评教育2人次,推动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三是制定《屯溪区纪委监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完善巡察整改联审机制,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对七届区委第三轮、第四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联合审核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建议66条,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24.针对自办有影响力案件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91日、915日,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信心决心。

二是822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就自办有影响力案件较少问题,对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同日,区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对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今年以来,全区处置问题线索154件,立案51件,其中乡科级正职2人、乡科级副职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910日,办理本地干部留置案件1件,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是加强与审计、巡察等单位沟通,密切部门协作,充分运用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方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十三)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能力薄弱

25.针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能力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自市委巡察以来,结合七届区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密切巡纪审联动,强化信息和成果共享,梳理巡前通报具体事项,发放巡前通报商请函68份,收集巡察监督重点关注问题,写入巡察报告问题21个。

二是提升巡察实战能力,围绕如何发现问题线索、制作问题底稿等,组织开展巡察业务集中培训和组内培训,通过边干边学、以老带新等方式,有效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

三是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召开问题线索研判会,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第四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比上轮发现问题线索数增长33%

六、自身建设存在不足,对标高素质专业化要求有差距

(十四)班子建设不够过硬

26.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84日,在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区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进一步熟悉掌握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重点问题进行强调。96日,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纪委监委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政治理论和执纪执法业务学习、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8个方面提出改进要求。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18次区纪委常委会会议,领导班子各成员对研究讨论的议题均充分发表了意见。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主题教育、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政治理论和执纪执法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首要内容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已开展集中学习44场次。823日至24日、829日至30日,举办2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深入学习党纪法规等业务知识。

三是民主集中制是否执行到位等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8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7.针对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议上,分别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进一步掌握各项要求。

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今年以来,召开党员大会8次、支委会11次、上党课3次,组织党员赴中共皖南特委机关旧址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党性实践教育,开展学习重要回信 争当岗位先进学习李夏同志先进事迹读书分享、青年党员干部青春心向党、奋斗新时代微分享、助力乡村振兴 凝聚奋进力量等各类主题党日11次;调整设置3个党小组,进一步规范党小组工作。

三是96日,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纪委监委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等作出明确要求。今年以来,班子成员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理论文章82篇。

28.针对保密宣传教育开展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保密法律法规等保密学习教育14次。823日,邀请市委保密委给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保密工作专题培训。通过保密学习教育和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保密意识,熟悉掌握保密规定,提高了防范技能。

二是819日,召开了区纪委监委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保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保密相关工作。定期开展保密监督检查。

三是830日,制发《屯溪区纪委监委机关保密管理办法》。加强涉密文件日常管理,采购保密设施设备,不断提升保密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

(十五)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29.针对年轻干部培养不足,干部专业素养与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专业背景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开展全方位分析。

二是新增1名年轻干部到派驻纪检监察组,选用130周岁以下具有金融财经专业背景的年轻干部到委机关工作。下一步,在干部队伍配备上,优先考虑具有法律、财会、审计专业背景的年轻干部,持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

三是825日,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招投标、政府采购专题培训。823日至24日、829日至30日,举办2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围绕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法律、财会、审计等方面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能力。

30.针对镇街纪(工)委书记和村(社区)纪检委员缺乏系统全面的业务培训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在区纪委常委会等相关会议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是制定区级全员培训计划,组织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参加专题培训9期,以案代训、跟班学习6人次823日至24日、829日至30日,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解与适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等,对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开展212场次业务知识培训,同时结合全区村两委干部培训,对村(社区)纪检委员开展党纪党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镇(街道)和村(社区)纪检工作业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压实镇(街道)纪(工)委工作责任,目前8个镇(街道)纪(工)委围绕履职责任、纪检监察业务等方面内容对村(社区)纪检委员开展全覆盖培训13次,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十六)涉案款管理不规范

31.针对未单独设立专用账户用于收缴违纪违法款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82日,传达学习了涉案财物管理有关文件,全面掌握涉案财物管理的各项要求。

二是8月份已单独设立违纪违法款专用账户。

三是严格落实涉案财物管理有关规定,逐案建立涉案款明细账,定期对账核实,涉案款的保管更加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2596125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