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2023年7月17日至9月1日对屯溪区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2023年10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欠缺。
一是学习内容不够全面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0日召开工委会,组织工委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工委委员围绕“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研讨交流。二是2023年11月10日召开工委会,组织工委班子成员学习《城市绿化条例》《安徽省城镇园林绿化导则》。三是2024年1月,区教育局印发《屯溪区属小学、幼儿园校园绿化工作调查表》23份,向区属校(园)征集校园绿化意见建议2条。4月26日-29日,到区属8所学校开展校园绿化工作调研,收集反馈问题5个,提出改进建议4条。4月29日下午,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屯溪区属学校校园绿化项目调研座谈会,向区属学校校(园)长集中反馈校园绿化项目调研情况,通报绿化巡察反馈问题,就相关工作进行座谈交流,梳理意见建议2条,安排布置整改工作。
2.反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
一是清查自查不彻底;二是排查与整改“两张皮”。
整改情况:一是工委对照《屯溪区教育系统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开展深入细致排查6次,未发现程序违规、吃回扣、捞油水、贪污腐败等问题。二是自专项整治开始,区教育局积极谋划修订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于2024年2月26日印发《屯溪区教育系统工程建设和采购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并于2024年3月14日组织区属学校校(园)长、分管校领导、总务主任等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三是2024年1月,区教育局对尤溪幼儿园室外附属工程等项目现场再次进行“回头看”,目前各项目现场无杂草丛生现象。四是2024年1月18日,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对项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在聚焦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方面
3.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一是所有涉及项目议题,均提交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2023年10月以来,区教育局联合代建单位对在建项目工地进行现场督查6次,要求施工单位对督查反馈的24个问题进行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针对现在建的1个项目,组织相关单位在项目施工现场工程概况处张贴举报电话,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四是2024年2月28日,工委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200余个,并逐一建立和完善防控措施。五是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研究、部署、督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加强警示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廉洁校园”创建,打造荷花池小学和江南实验小学两个区级示范点。
4.反馈问题:施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二是施工监管不到位;三是项目档案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8日召开工委会,组织工委班子成员学习《屯溪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12月13日,再次组织区教育局项目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和学校项目分管负责人认真学习《屯溪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二是2024年3月14日召开区教育局项目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区属校(园)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屯溪区教育系统工程建设和采购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同时开展项目工程变更自查3次,未发现项目变更存在不规范问题。三是组织开展项目档案自查工作,对柏山小学扩建项目(一期)变更后的竣工图进行更换,在项目档案中放入变更后的竣工图纸,确保档案规范完整。对柏山小学扩建项目(一期)审计结算进行自查,施工图中绿化未实施及绿植乔木未达标部分工程量均已在结算审核中核减,未造成资金损失。四是2024年1月18日,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对项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5.反馈问题:项目预算、验收审核把关不严。
二是验收审核“缺斤少两”。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8日召开工委会,组织工委班子成员学习《黄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修订)》,2023年12月13日再次组织区教育局项目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和学校项目分管负责人认真学习《黄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二是坚持对1个在建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区教育局联合代建单位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目前在建项目均能严格执行施工标准。三是2024年3月14日召开区教育局项目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区属校(园)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屯溪区教育系统工程建设和采购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联合审计单位对已完成竣工验收的14个项目再次进行审核把关,暂未发现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问题。同时,区教育局完成35个项目整理审核工作,完善了项目档案资料。四是2024年1月18日,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对项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6.反馈问题: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一是违规超付代建管理费;二是工程款结算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8日召开工委会,组织工委班子成员学习《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23年12月13日,再次组织区教育局项目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和学校项目分管负责人认真学习《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23年12月26日,印发《屯溪区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版)》,并严格抓好执行。二是针对自查发现的尤溪幼儿园室外附属工程存在超付代建管理费问题,2024年1月19日,区教育局向代建单位发出要求及时退还相关项目代建管理费的函。代建单位已于2024年2月2日退回该项目超付的代建管理费19.19万元。三是柏山小学扩建项目(一期)在项目结算审计时,项目施工方已向审计单位提供项目延期竣工的情况说明,工程延期是因天气、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因此,按照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审计时未扣减逾期违约金。同时,区教育局对2023以来实施的14个工程施工类项目进行自查,未发现有工程项目工期无故逾期问题。四是2024年1月18日,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对项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7.反馈问题: 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有差距。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工委在工作例会上,组织局机关干部、责任督学、区属校(园)长学习《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关于印发黄山市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屯溪区优化营商环境五大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增强服务意识。二是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新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面向非公企业、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群体,区教育局制作发放《黄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助力民企高质量发展——致企业家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1000份,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影响力和知晓度。三是对2023年以来验收交付使用的14个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均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四是2024年4月25日,区教育局制定印发了《屯溪区教育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并抓好执行。巡察以来,收集企业问题17条,解决问题17个,办结率100%。
三、市委书记专题会指出的重点问题
8.反馈问题:(二)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26日,工委修订印发了《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二是按照《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明确专人规范做好工委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三是组织人员对原有“三重一大”事项开展自查,未发现制度执行不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596226;邮寄地址:屯溪区兴昱路7号(屯溪区政务中心大楼10楼1029室);电子邮箱437079614@qq.com。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