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7日至6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一)思想政治引领不够有力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党组会,深化认识,把政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工会干部头脑,切实在“三个全面”上下功夫,更好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2023年11月1日,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会议专题学习;2023年11月19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1月19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7月22日,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2023年8月10日学习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战略部署、学习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部署;2024年7月29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交流研讨。三是已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提出批评意见1条,自我批评1条。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学习得到加强。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计划并开展交流发言,共计学习6次,研讨2次。分别是:2023年10月18日党组会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2023年10月18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摘编》;2023年11月1日党组会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并开展研讨发言;2023年11月19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汇编;2024年5月13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工会领域落地生根并交流研讨。二是2023年10月24日召集镇街工会分管领导和工会专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并进行交流研讨发言。三是已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问题,提出批评意见1条,自我批评1条。
(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工会工作和网上工会工作的指示精神。2023年10月18日党组会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2023年11月1日党组会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网上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并开展研讨发言,增强了做好工会网上工作的责任感。二是10月19日已于微信公众号团队取得联系,2023年11月16日通过共同努力已完成微信公众号的搭建,2023年11月21日屯溪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已开通使用,目前已发稿89条。三是微信公众号设立服务职工栏目,宣传工会政策,提高广大职工对困难职工帮扶、职工互助保障等工会政策的宣传普及率,成为宣传工会政策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载体。四是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查摆,提出批评意见1条,自我批评1条。
(4)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方面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基层工会组织职工收看工会宣传片和发动各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10月27日,组织基层工会代表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交流研讨会。二是深入开展劳模(工匠)“五进”宣讲活动。2023年,共计开展14场,现场参与人数440人,覆盖人数2000余人;2024年1月-4月开展“五进”宣讲活动2场,现场参与人数150余人。三是通过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推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等,扩大了政策理论宣传的覆盖面。四是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查摆,提出批评意见1条,自我批评1条。
(二)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
(5)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日,召开了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并结合工会工作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二是下沉企业开展调研活动,了解企业工会工作开展情况。走访企业20家,收集整合意见建议10条,形成《关于增强小微企业工会动力活力问题的调研报告》,梳理出企业工会存在基层工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工会活动经费有困难、企业工会活力存在不足、工会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等问题,并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深化工会改革与建设、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拓宽企业工会活动载体、保障企业工会经费投入等五项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并纳入日常工作予以重点关注解决。三是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查摆,提出批评意见2条,自我批评1条。
(6)落实省总工会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11月1日召开的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了省总工会“42101”重点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制定落实省市总工会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落实岗位职责和完成时限,截至2023年底,省市部署的工会驿站提质扩面、工匠学院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产业队伍建设改革等重点工作已全面完成。三是2023年12月27日举办全区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班,开展了工会财务、困难职工帮扶、职工互助等业务培训,副主席作了题为“新时代如何加强工会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辅导报告,对工会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区工会十七大上,对“42101”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四是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了查摆,提出批评意见1条,自我批评1条。
(三)维护职工权益不够有力,“娘家人”作用发挥不到位。
(7)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工作人员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制度和区总工会三级网格联系服务工作机制已重新印发,深入基层工会开展联系走访66人次,三级网格联系服务走访89人次,听取建议意见14条,均及时采纳办理;二是2023年11月20日开始,在全区部署开展“两节”困难职工群众调查摸底工作,收到困难职工群众名单333人,群众困难职工149人,困难群众204人。向区政府呈报《关于屯溪区“两节”期间困难职工群众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了全区困难群众的分布情况、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四点帮扶建议,作为政府决策参考,引起了杨林区长重视关注,要求区财政、民政等部门将这些困难群体纳入“两节”期间全区帮扶送温暖范围,分门别类对这些困难群众进行了帮扶慰问,解决了他们的暂时困难。三是2023年10月27日,召集各镇、街道、区直系统工会和区属重点企业工会主席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征求对区总工会工作和2024年工作谋划的建议意见7条,均予以采纳。
(8)开展集体协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专题听取2023年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今后工作任务。二是组织新业态企业工会主席、主管部门三方召开新业态企业集体协商推进会,就每单提成、休息休假等问题进行协商,确定集体合同条款,经过集体协商,2023年11月17日,美团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三是赴黄山工业泵公司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宣讲;联合人社部门开展的企业用工招聘会,对集体协商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在年度区总工会全委会、区工会十七大上和年度全区工会业务培训会上,均发放了集体协商有关政策宣传资料,并进行工作部署和业务辅导,国有企业和新业态企业和职工对集体协商政策认识水平明显提高,区属5家国有企业经过宣传引导和集体协商,于2023年12月底前全部签订了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达100%。四是2023年12月15日,分管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023年12月18日,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9)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落实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工作力度加大。2023年7月份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同时通过召开推进会、进企业宣传等方式加强宣传推介。2023年10月以来,党组书记到镇街走访宣传1次,非公企业上门推介4次;党组成员、副主席到镇街推介2次、机关单位1次、非公企业3次。2023年,全区参保总额64.928万元(2022年全区保额为39.5484万元),同比增长64.17%。2024年截至7月20日,全区参保金额35.3163万元,同比增长30%(2023年同期保额27.1764万元)。二是用心服务,宣传渠道拓展。借助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将职工互助保障政策以列表式和全文式推送宣传,同时编辑发送宣传短信,发送短信215人。认真做好理赔服务,2023年至2024年7月20日共赔付291人次,赔付金额67.0666万元。同时积极为因患重大疾病和遭受意外伤害等有较大治疗支出的参保职工及其家庭申报救助慰问,2023年救助慰问20人,救助慰问金5.6万元,爱心助学3人,助学金0.9万元。三是2023年12月14日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2023年12月15日,分管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0)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队伍建设得到增强。组织全区12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职工,参加省市总举办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其中2名职工已取得省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资格。面向全区职工和职工开展了“安康杯”竞赛活动,参与职工达1万余人,两家企业获评省级竞赛先进单位。二是相关法治宣传覆盖面拓展。走上街头、深入企业开展学习宣传《工会法》相关活动9次,发放宣传折页1000余份,参加职工860人次,职工的维权意识增强。三是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合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及培训活动8次;主动对接区应急管理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参加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1)打造服务职工新阵地谋篇布局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资金投入加大,服务覆盖面扩大。依托基层工会和社会、企业资源,加大工会驿站建设力度,通过“自建+共建”两种方式,严格按照“八有”的标准进行打造,本级投入12万余元。2023年已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新建8个,提升14个的任务数。面向社会发送工会驿站政策宣传短信7000余条、发放工会驿站民生实事宣传资料1000份。二是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制定了工会驿站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统一制作并规范上墙,明确了各站点负责人和管理员,做好日常运维管理。三是动态掌握各站点运行情况。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走访站点12次,协调解决有关站点物质补充、清扫保洁、设备维修等问题,保障了正常运转。2023年12月6日,省总调研组一行3人到饿了么等站点检查指导工会驿站建设情况,听取了工作汇报,对我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24年5月6日,省委书记韩俊在省委常委会上对河街工会驿站建设给予高度肯定。2024年5月9日《安徽日报》头版刊载《屯溪河街有个“暖心驿站”》,相关新闻被全国二十余家媒体报道。四是2023年12月14日,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2023年12月14日,分管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2)常态服务意识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便民服务意识增强。企业招聘信息常年在“黄山市职工服务网”发布,方便广大求职者及时查询。为416名2023年新入职的职工赠送了每人50元的意外互助保障,计2.08万元;为360名2024年新入职的职工赠送了每人50元的意外互助保障,计1.8万元。二是就业援助行动有效开展。从2023年10月开始继续广泛联系企业,整理用工信息,每月向市职工服务网推送用工信息,共归集企业128家,归集岗位2135个,并联合区人社局联合开展了两场线下招聘会,实现稳定就业57人;2024年初到7月下旬,已归集企业182家,归集岗位4032个,举办线下和线上招聘会31场,实现稳定就业591人,提前实现市总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就业援助信息被凤凰网、安徽经济网和黄山日报刊载。三是坚持抓常抓长。广泛归集企业用工信息,各镇、街工会每月14日之前报送相关企业用工信息报表。
(13)技能培训与用工需求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职工技能培训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为职工办十件实事内容,不定期协调调度推进。二是增加了培训人数,截至2024年4月已培训293人(2023年168人,2024年1-4月125人),均已取得国家认可的证书,区总工会本级加大了对技能培训资金的投入,共投入培训资金1.04万元。三是增加了培训种类,共开展了营销员、保育师、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育婴员和中式面点师五个工种的培训,人员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在档困难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我区皖嫂家政培训学校获评我省唯一的全国工会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试点单位。
(五)去行政化、机关化不够有力。
(14)工作力量向基层倾斜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屯溪区文化宫有空编1名,已经向人社局提请报送了公开招考区工人文化宫工作人员信息表,已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申请调入事业编人员1人。二是向市总申报招录社会化工作者2人,解决人少事多的矛盾。三是已安排1名社会化工作者到街道上半天班,充实基层工会力量。机关工作人员基层联系点制度得到落实,到目前已走访66人次,现场解决问题21个;不断改进作风,为基层工会减负,工会驿站建设、职工技能培训、职工疗休养等工作没有下沉而由机关干部职工承担,缓解了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矛盾。
(15)区总工会基层联系点制度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转变工作作风。组织干部职工对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化了对联系基层工作目的、意义、作用的认识,联系服务意识有所增强。二是对基层联系点制度进行了完善,人员进行了调整,重新印发并实施。三是基层联系点制度重新实施后,均已按照要求开展联系和走访,2023年联系走访33人次,听取意见建议6条,均已纳入整改事项。2024年联系走访33人次,均已积极回应。将联系服务基层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责任心增强。
(16)区总工会三级网络联系服务工作机制有名无实。
整改情况:一是联系服务基层代表委员的意识得到增强。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区关于“一改两为”大会和有关“四下基层”文件精神,对联系服务工作机制的作用认识更深。二是已对三级网络联系服务工作机制文件进行了修订,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整,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三是安排各级进行了走访,通过召开见面会、座谈会、参加相关活动、微信联系等方式,宣传工会政策等,了解工作情况,共联系走访89人次,听取意见建议8条,均已纳入整改事项。2023年12月20日,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六)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存在不足。
(17)帮扶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上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提高了政治站位,深化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抓好贯彻落实责任感。二是通过利用各镇、街辖区社区(村)和企业宣传栏张贴困难职工帮扶宣传资料,结合就业援助招聘会等活动开展帮扶政策宣传5次,并发送困难职工帮扶政策宣传短信7000余条,同时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设立了宣传专栏,提高了帮扶政策知晓率。2024年1-4月,开展帮扶政策宣传10余次,发送宣传短信3000余条,3月在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屯溪区2024年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实事政策解读》,4月印发了《2024年屯溪区困难职工帮扶和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下发到各基层工会。三是2023年12月18日,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023年12月20日,分管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8)精细化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困难职工帮扶受益面进一步扩大。工会三级帮扶组织网络作用有效发挥,困难职工自主申报批准的帮扶人数从2022年度的349人次增加到2023年度的402人次,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二是结合日常走访基层工会开展政策宣讲、业务指导和培训,了解到无法单独完成申报的困难职工,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到职工家中帮助收集申请资料,协助填写表格。三是制定印发《屯溪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服务规范》,要求各基层工会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严格服务规范,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树牢为职工服务意识。将为职工提供精细化服务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民生实事考核内容,与评分、奖补资金下拨挂钩;设立职工服务投诉举报电话2596266,受理职工反映的基层工会干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方面的来电来信来访,及时办理答复。对经办人九龙园区工会专干进行批评教育,认清不足,服务态度明显改善。
(19)品牌建设缺乏韧劲。
整改情况:一是品牌选树持续深化。小宋负责的困难职工帮扶、组宣、就业援助等工作,受到市总工会的充分肯定,成为各区县总工会具体经办人学习的榜样,经常接到对方要求咨询指导的电话。区总工会平时召开会议,经常用他的先进典型事迹感召职工、激励职工,要求大家对照典型找差距,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二是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推荐该同志参加了“屯溪区第五届屯溪区道德模范”的评选,并通过走访企业宣传“有困难找小宋”正面典型案例。撰写了身边的榜样:“有困难找小宋”正面典型案例,分别向区委办、市总工会网站和《安徽工运》杂志进行了投稿,均被采用。2023年6月以来,我会撰写的有关他的工作信息被中工网、凤凰网、安徽经济网、《安徽工人日报》《黄山日报》、安徽省总工会网站刊载34篇,扩大了屯溪工会工作影响。
(七)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够到位。
(20)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了4条贯彻落实举措。二是对区域内的疗休养基地进行自查,形成自查信息一览表,并对全区唯一一家省级疗休养基地进行复审;组织基地人员开展屯溪区疗休养工作推进座谈会,谋定特色线路并制作疗休养推介PPT。三是宣传推介力度加大。单位主要领导走访杭州市西湖区、会同文旅体局,组织3家职工疗休养基地赴金华市、武夷山市开展职工疗休养宣传推介活动,与桐庐县、永康市、东阳市、青田县、武夷山市等地签订疗休养合作互送协议。2024年以来,先后到湖州市吴兴区,丽水市缙云县、莲都区、云和县进行疗休养推介,签订4份合作协议;截至6月30日,共组织15万人次市外职工到屯溪疗休养,提前完成年度任务。四是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了查摆,落实了2项整改措施。2023年12月18日,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023年12月20日,分管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九)党组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
(23)党组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党组于2023年11月19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内容,认清了差距,增强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意识。二是制度规定得到切实执行。党组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前积极主动与派驻纪检组联系沟通,提前将相关议题和材料按要求报纪检组审核,积极吸纳纪检组的意见,纪检监督作用有效发挥,纪检组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一般不召开党组会议。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召开有关“三重一大”党组会13次,涉及重大事项议题69个,均事先将会议议题和送审材料提交纪检组审阅。三是党组书记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该问题进行了查摆,剖析了问题根源,提出批评意见1条,自我批评1条。
(十)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
(24)廉政风险排查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反腐倡廉意识得到增强。2023年11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经常性传达学习市纪委、区纪委印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和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敲响了警钟,起到了警示作用。二是防控措施得到落实。对2023年区总工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重新排查和修订,明确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其中班子成员涉及12个环节,12个风险点和12个防控措施。2024年相关人员变动后,及时更新风险点责任人,其中班子成员涉及14个环节,14个风险点和14个防控措施。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强化日常审核把关,结合日常排查、市总工会审计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发现个别疏漏,及时整改到位。
(25)审计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法治观念得到增强。2023年11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审计法》相关内容,加深了对依法审计的理解。二是审计回避制度严格执行。2023年11月10日完成审计业务询价,2023年11月19日党组会确定第三方工会经费审计机构,2024年1月5日签订审计业务合同,开展2024年本级和基层工会经费审计工作。三是健全完善《屯溪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制度》印发至各基层工会,并抓好贯彻落实。
(十一)对基层工会财务监管指导不到位。
(26)对基层工会财务监管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审计监督作用有效发挥。2023年11月下旬,对老街街道(含三个社区)等6家单位上门指导,出具指导意见底稿6份,指导问题35个,基层工会已按要求整改,整改问题34个。2024年1月5日到区卫健委开展卫健系统业务指导,卫健系统9家单位参加。同时对工会开支易出现错误的早预警,比如针对2023年采购援疆产品如何使用工会经费问题提前介入提醒。2024年6月24日部署对全区20家基层工会开展审计监督检查,截至7月20日,完成现场审计19家。二是基层财务业务培训得到加强。2023年12月27日举办全区工会系统业务培训班,重点开展了财务和经审业务培训,120余名工会主席和财务经审人员参加。同时发动150余名职工参加全市财务经审业务技能网上练兵活动,并从中选取3名组队参加全市工会财务经审业务技能竞赛。三是制度管理进一步健全,2023年12月25日,研究制定下发《基层工会财务制度管理办法》;2024年5月31日,分别转发了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审计工作模板(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四是2023年12月14日,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2023年12月15日,分管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
(十二)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27)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履职意识得到增强。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有效增强。二是党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召开有关“三重一大”党组会13次,涉及重大事项议题69个。安排专人对财务支出等事项进行自查,没有出现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直接支出的。三是党务工作者对党内法规和党建业务知识学习更加自觉,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有所提高,党组会议记录更加规范。四是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健全,一把手带头执行并自觉接受监督,会议发言表态没有不规范情况发生。
(28)“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度意识明显增强。党组班子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制度执行意识。二是加强票据审核把关,所有工会经费使用报销严格履行审核、报批手续,有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费用5000元以上的,均通过党组会研究决定后支付,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党组研究决定支付5000元以上的40笔。三是制定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四是2023年12月15日,党组书记对财务工作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领导进行了自我批评。
(十三)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29)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并听取上半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和下一步工作部署;2023年12月5日党组会听取2023年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党建工作提出研究意见;2024年1月8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2024年4月18日研究《屯溪区总工会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2024年7月2日深入学习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二是针对区直机关工委每季度下发的党建工作调研通知,区总工会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台账,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党务工作者每季度向支部汇报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三是2023年12月7日将新修订的《区总工会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印发至各部室并抓好贯彻落实。四是支部书记因重视不够开展了自我批评。2023年12月18日,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023年12月28日,分管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0)党建特色品牌打造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5日,召开党组会听取2023年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党建工作提出研究意见、2023年12月7日将新修订的《区总工会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印发至各部室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于党建。主动走访区直机关工委和区委非公工委,征求对党建工作建议意见,听取党建创新工作思路。会同区委非公工委举办“徽州百工”技能竞赛2场,联合开展“五小”评选活动,建设工会驿站100家,党建元素充分,使之成为党的政策理论宣传站,为民办实事服务站。加强“职工之家”“职工书屋”“阳光家园”“工会驿站”等工会阵地建设,开展符合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培育推荐市级“五型”示范党群组织10家,市级“五星”群团示范典型12人。发挥基层工会组织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投入资金2.5万元,为联系社区党组织办实事2件。积极响应区委组织部号召,组织党员到联系村(社区)参加防汛值守巡查和灾后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向跃进路社区捐款1万元互助金。三是党务工作者能力建设增强。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党建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省、区级培训,组织到其他区县考察学习经验做法。四是支部书记从自身查找原因,开展了自我批评。2023年12月18日,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023年12月28日,分管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1)党支部活动参与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退休老党员身体状况,党支部通过支委会认真研究部署主题党日活动,做到活动形式多样。二是2023年10月25日,在支部群加强对退休党员的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动员他们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主题党日。退休老党员10月、11月积极参与主题党日活动。针对退休党员实际,积极与机关工委对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带领退休老党员去社区报到,全部完成组织关系接转。之后,支部开展主题党日等各类活动参与率均达到100%。三是支部书记开展了自我批评。2023年12月15日,党组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2023年12月19日,分管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596264;
邮寄地址:阳湖兴昱路7号区政务中心7楼,区总工会方女士收;电子邮箱:634840757@qq.com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总工会党组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