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28日到2024年1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召开17次主任办公会议,均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二是抓好常态化落实。办公室统筹做好 “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和上会议题的收集整理并形成会议方案,报主要负责同志审定,防止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再次发生。三是做好举一反三。通过党员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巡察反馈以来开展学习81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
(2)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不够全面透彻。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巡察反馈以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三会一课”、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9次。二是开展交流研讨。组织开展三期“机关事务大家谈”活动,交流研讨11人次。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各类交流研讨23次,研讨发言90人次。三是督促抓好自学。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按要求制定自学计划8份。四是推动以学促干。紧贴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实践,组织领导干部赴宣州区、广德市就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开展机关事务工作调研,并接待淮南市寿县、铜陵市义安区赴我中心考察调研。
(3)学习研讨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研讨。巡察反馈以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2次,形成交流发言材料6篇。二是制定学习方案。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明确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交流研讨,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学习研讨内容。三是加强交流研讨。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7次,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开展学习研讨10次。四是学责闭环落实。结合《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专人专责与闭环管理,学习规范性显著增强,制度执行零偏差,学习质效全面提升。
2.安全监管存在疏漏。
(4)安全责任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工作部署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形成交流研讨材料3篇。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安保人员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演练活动、安全教育培训,累计参训人员62人。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出台《屯溪区政务中心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区政务中心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巡防力度,提升监控防护能力,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巡逻419次,增设监控摄像头9个。四是强化问责力度。分管负责同志对保安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辞退一名严重失职安保人员,并约谈外包服务公司代表,同时在单位会议上对该情况进行全员通报,做好警示教育。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5次,并开展交流研讨3人次。二是加强监管。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日常巡查+重点节点专项检查”制度,持续强化动态监管。巡察整改以来,印发涉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7次,累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4次,发出21份整改通知,张贴禁止吸烟标志60余份。三是严肃问责。分管负责同志约谈外包服务公司并发放告知函,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3.机关事务管理不够细致。
(6)机关食堂日常监管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厘清问题。全面梳理问题,分管负责人约谈机关食堂经营者及记录人员,要求严格规范经营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食堂工作合规有序。二是加强日常督查。2024年以来,安排工作人员不定期对食堂开展检查154次,发现问题22个并督促机关食堂经营方立即整改。召开食品安全调度会议14次。三是持续提升服务。巡察整改以来,聚焦服务对象现实需求,开展机关食堂经营情况意见征集活动5次,征求意见57条,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并公示整改情况,同时进行满意度调查5次,满意率均在90%以上。
(7)破解“停车难”问题动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4年以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开展交流研讨11人次。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赴宣州区、广德市开展学习调研。二是扎实整改。顺利完成区政务中心停车场改造项目,利用有限空间进行合理规划,合理布局停车位置,为区政府大院新增车位208个,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三是加强管理。高峰时段安排专人做好停车引导,针对乱停现象,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巡察整改以来,开展文明停车提醒100余次。四是举一反三。立足机关事务职能优势,持续放大公共资源效应,巡察整改以来,节假日免费对外开放共享车位6次,提供免费泊车约50余台次。
(8)履行公共节能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交流研讨3人次。组织召开公共机构节能复核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参训人员8人次。组织干部职工赴宣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就公共机构节能设备升级改造、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调研学习。二是加强监管。联合区发改委现场检查区政务中心大楼40余家入驻单位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规定、是否利用自然采光等节电工作落实情况,累计发现问题10余处,并要求现场完成整改。三是建章立制。出台《屯溪区政务中心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办法》,对节能降耗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加大宣传。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3次,摆放节能宣传展板2块、发放倡议书100余份,营造浓厚的节能降碳氛围。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环节。
(9)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的有关规定。二是完善制度。印发《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均按照规定要求,邀请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三是压实责任。明确由办公室负责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日常工作沟通对接,巡察反馈以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19次,均会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前报备事项议题,并及时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四是查摆问题反思。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就指出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反思。
(10)“一岗双责”履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二是立行立改。2024年度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班子成员按要求研究、部署、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三是落实责任。巡察反馈以来,开展“一岗双责”谈话19人次,确保谈话全覆盖。四是严肃问责。由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
(11)工作分工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明确分工。印发《关于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组织人事工作。三是压实责任。由主要负责同志就分工事宜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要负责同志就指出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反思。
(12)安保人员外包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畅。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巡察反馈以来,开展安保业务知识和技能等学习培训及实操演练5次。二是强化制度管理。出台《区政务中心门禁道闸使用管理办法》,对管理职责、交接班职责、惩处办法三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持续加强外包人员日常管理。三是做好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和考核工作,结合实际出台《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编外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四是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安保人员接待群众态度不佳、擅离职守脱岗漏岗甚至不服从监督管理等现象,约谈外包服务公司代表,按照管理办法辞退1名严重失职安保人员,同月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该情况予以通报,做好警示教育。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对安保外包工作检查督查活动13次。今年以来召开月例会4次,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
5.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13)财务监督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二是立行立改。针对反馈问题,立即完善政务中心防水维修项目支出附件及报销清单等材料,补充支付证书、工程量清单及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及经办人签字。三是加强管理。制定并印发《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采购、报销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四是自纠自查。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梳理项目支出附件不全、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缺少支付证书等不规范现象,发现并完成问题整改2个。五是严肃问责。主要负责同志对分管负责同志和公务活动保障股进行提醒谈话。
(14)资产管理不够精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促提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安排具体经办人员参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培训。二是厘清问题抓整改。已申请核销11台已报废开水器,完善入库出库情况明细。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对资产管理中存在资产处置不规范、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截至目前,未发现其他问题。三是规范管理强制度。制定《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领用、报废处置等流程。四是严肃问责强纪律。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经办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6.内控机制执行不够到位。
(15)采购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二是加强管理。针对反馈问题,出台《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自行采购时,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购买的非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由采购股室自行询价采购,并制定资产验收单,进一步规范验收手续。巡察反馈以来,严格按规定询价5次,填写资产验收单5份。三是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项目采购、验收领域自查工作,未发现其他问题。四是严肃问责。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经办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16)合同管理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对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发现并整改完成问题1个。二是压实责任。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觉认领问题,并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反思。三是严肃问责。分管负责同志对具体经办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7.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
(17)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本领。支部书记以《深化“党建+”工作模式,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实践》讲党课;召开党务工作培训暨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专题培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开展知识测试6人次。二是推动整改。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制定《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支部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三是增强实效。以“建强组织、锻炼队伍、推动工作”为目的,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三期“机关事务大家谈”主题党日活动,交流研讨11人次。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20次。
(18)发展党员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规划。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整体规划与摸底工作,目前已有1名青年干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二是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已自觉认领问题,并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反思。三是加强培训。开展党务工作培训暨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专题培训,全面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法规规范,熟悉、了解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和流程。
8.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9)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二是推动整改。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由支部书记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出现“学用结合不够突出”等问题的发生。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由办公室抓好学习心得体会材料审核把关工作。三是深化实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赴皖南事变烈士陵园、新四军军部旧址等地开展红色教育活动4次。四是严肃问责。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学习心得体会,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实际不够紧密的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进行集中提醒谈话。
(20)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召开党务工作培训暨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专题培训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扎实推动整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查摆问题92个,提出相互批评意见23条。三是开展提醒谈话。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并进行自我检讨,对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具体要求,坚决防止“辣味不足、批评意见雷同、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再次发生。
(2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开展党务工作培训暨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安排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交流研讨,参加知识测试。二是扎实整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主题党日14次,党员大会5次,2024年度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党课内容紧密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三是认领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已自觉认领问题,并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反思。
9.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有力。
(2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研讨。召开议事规则专题学习暨座谈交流会议,并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关于印发〈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屯发〔2024〕8号)。二是扎实开展整改。巡察整改以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19次,研究议题98个,均做到规范决策。三是确保规范管理。制定《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议题上会流程,避免一事多议、议而不决等现象再次发生,并按程序提交2024年度平时考核等次议题上会研定。四是压紧压实责任。制定《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议题审批表》,明确上会议题由分管负责同志签字批准后方可上会。
(23)讨论过程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议事规则,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关于印发〈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屯发〔2024〕8号)等。二是扎实整改。制定《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要求个人应当充分发表意见,且逐项进行表决。巡察反馈以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19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98项,均做到一事一议、逐项表决。三是落实责任。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会议议题、规范记录,确保会议规范、记录完整。四是认领问题。相关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已自觉认领问题、深刻对照检查。
(24)末位表态要求执行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加强研讨。召开议事规则专题学习暨座谈交流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及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二是建章立制、扎实整改。制定《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实行末位表态。巡察反馈以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19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98项,均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指出问题,主要负责同志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举一反三、检视反思,明确整改措施。
(25)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及《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强化问题整改。2024年6月12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中层干部任免事宜,按程序任免中层干部一名。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对新任职中层干部通过谈心谈话等形式进行重点关注了解。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已自觉认领问题,并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反思。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0.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26)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的通知》。二是扎实整改。全面梳理谈心谈话针对性不强,个别干部“一岗双责”谈话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截至目前,发现并整改完成问题2个。三是压实责任。支部书记已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中提醒谈话,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一岗双责”谈话19人次。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班子成员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四是认领问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责任人就指出问题自觉认领,深刻对照检查。
(27)持续深入整改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二是扎实整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查摆问题92个,提出相互批评意见23条,均做到红脸出汗、辣味十足;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常态化报告制度,针对反馈问题,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议10次。三是严肃问责。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对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具体要求。
(28)重点问题整改缺乏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厘清问题。巡察整改以来,已约谈机关食堂委托经营方,对菜品价格进行下调。响应干部职工需求,推出轻食减脂餐4款,构建科学膳食体系。二是加强监管。2024年以来,安排工作人员不定期对食堂开展检查154次,发现问题22个并督促机关食堂经营方立即整改。召开食品安全调度会议14次。三是提升服务。巡察整改以来,聚焦服务对象现实需求,开展机关食堂经营情况意见征集活动5次,征求意见57条,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并公示整改情况。开展机关食堂满意度调查5次,满意率均在90%以上。同时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创建,成功上榜安徽省第一批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名单。四是严肃问责。分管负责同志对机关食堂经营管理者进行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596365;邮寄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兴昱路7号;电子邮箱:1102835755@qq.com。
屯溪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7日